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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绒尸骨(3 / 4)

在后台的角落里躺了三个月,最后烂得连骨头都黑了。”

“还有这个,‘哑巴’。真哑巴,不会说话。但他耳朵好使,会弹琴。什么曲子他听一遍就能弹出来。他在场子里弹钢琴,弹得那个悲啊,能把客人的眼泪都弹出来。有个日本客人看上他的手艺,想带他去日本演出。但他不走。为什么?因为他守着一个人。守着那个‘贵妃’。贵妃疯的时候,哑巴就给他弹琴听。贵妃死了,哑巴就不弹了。他把钢琴盖子一合,拿锤子把自己的手指头一根根砸断了。他说——他在纸上写的:‘知音死了,留着手也没用。’”

少爷翻过一页,是一张两个人的合影。

两个看起来一模一样的年轻人,穿着一样的衣服,留着一样的发型,甚至连脸上的妆都一样。

“‘双生花’。不是亲兄弟,是在路边捡来的两个孤儿。他们发誓要活成一个人。你吃一口,我也吃一口;你挨一刀,我也给自己划一刀。他们在台上表演‘镜子舞’,那默契,神了。后来,其中一个得了肺结核,死了。活着的那个,就疯了。他开始对着镜子说话,对着空气喂饭。他觉得那个死的还在。他在自己的半边脸上画男妆,半边脸画女妆,说这样他们俩就永远在一起了。最后,他在那个死的忌日,把那面大镜子砸碎,用玻璃片割了喉咙。血流了一地,把那些玻璃片都染红了。”

翻着翻着,少爷的手停了下来。那一页夹着一张硫酸纸。

“接下来的这个,你得仔细看。这是个真角儿,也是个真冤孽。”

揭开那层朦胧的纸,露出一张令人屏息的照片。

那是一个极其俊美的年轻男人。他没有穿戏服,也没有穿那些暴露的亮片裙。他穿着一件简单的白色衬衫,袖口卷到手肘,坐在一张藤椅上。他手里拿着一把折扇,扇面上画着几竿墨竹。

他的脸轮廓深邃,却又带着东方的温润,鼻梁挺直,眉眼间自带一段风流态度。他不需要浓妆艳抹,甚至不需要女性化的修饰,他就坐在那里,身上那种雌雄莫辨的贵气就足以压倒整本相册里的庸脂俗粉。他看起来不像是流落风尘的戏子,倒像是哪个没落皇族流落民间的世子,像极了那个演溥仪的尊龙,清冷、高贵,却多了一份易碎的凄凉。

“他叫阿笙。不知道哪儿人,他从来不说。他一来,整个芭提雅的场子都震了。不用化妆,往那一坐就是风景。他唱昆曲,嗓子那个亮啊,像冰碴子掉进玉盘里。台下那些暴发户,平时吆五喝六的,他一开口,全老实了。那时候有个山西的煤老板,想出一百万包他一个月。阿笙看都不看一眼,把那老板的名片扔进了痰盂里。”

照片旁边还有个人。一个金发碧眼的外国男人,蹲在阿笙面前,一脸的痴迷。

“这是汉斯。德国医生。来这边做义工的。他在台下听了一场,魂就丢了。他不懂中文,也不懂昆曲,但他懂阿笙。他说阿笙是‘东方的夜莺’,是被困在泥潭里的天使。他天天往后台跑,不送钱,送书,送唱片,送他从德国带回来的巧克力。阿笙一开始不理他,觉得他是贪图身子。后来有一次,阿笙发高烧,烧得人事不省。汉斯衣不解带地守了他三天三夜,给他喂水喂药,还给他读德语诗。阿笙醒了,让汉斯把折扇拿给他,拿给他他又不接,叫汉斯握在手里,然后他们就在一起了。”

少爷指了指下一张。两人在海边,汉斯在吹口琴,阿笙靠着他,闭着眼听。

“他们好上了,真好。那时候上芭提雅街头一问,不知道神仙眷侣这个词的,都知道他俩。汉斯教阿笙德语,阿笙教汉斯唱戏。那段时间,阿笙脸上的粉都薄了,整个人透着股活气。汉斯说要带他走,回柏林。说那边有最好的剧院,阿笙可以去那儿唱,不用再给这些酒鬼唱。阿笙高兴啊,把积蓄都散了,连那套最宝贝的点翠头面都送给了刚入行的小师弟。他说:‘我要去柏林了,我要干干净净地去,这些东西带着晦气。’”

“船票都买好了。那天早上,阿笙穿得整整齐齐,提着个小箱子去码头。汉斯因为签证手续不一样,得走另一个通道,先上了船。阿笙在后面排队。眼看着就要到关口了,出事了。”

少爷点了根烟,没抽,就让它烧着。

“那个戏班的班主,姓黄,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杂种。阿笙是棵摇钱树,他能放?他早就买通了警察。阿笙刚把护照递过去,警察就从他箱子夹层里搜出一包白粉。栽赃,明摆着的栽赃。但在那时候,这就是死罪,至少也是个无期。”

“阿笙被按在地上,脸贴着水泥地。他拼命抬头看那艘船。船已经开动了,汽笛声呜呜地响。他喊不出声,嘴里全是泥。他只能看着那艘船越来越远,看着汉斯消失在海平线上。他知道,汉斯在船上等他,在香港等他,在柏林等他。但他去不了了。”

“汉斯呢?”我问。

“汉斯发电报回来问,班主让人回信,说阿笙反悔了,跟个有钱人跑了。汉斯不信,要回来找。班主让人给汉斯寄了一张照片,阿笙跟个老男人搂在一起。汉斯绝望了,回了德国。听说后来终身未娶,如今也不知道人在哪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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